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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盐在危险***目录中的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12 09:09:5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其它九部委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发现,在2002版的目录基础上将普通化学品镍盐(硫酸镍、氯化镍等)增列为危险品管理。

制定危险化学品目录是为了保护人身和环境安全,完全必要,但必须符合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将镍盐列为危险化学品是不合适的,建议将镍盐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删除。理由如下:

一、镍盐属性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定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给出危险化学品定义:“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镍盐(硫酸镍、氯化镍等)不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不会造成人员和设施危害;虽然,镍是最常见的致敏性金属,约有20%左右的人对镍离子过敏,但是使用过程中只要戴上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就不会发生过敏,不需要特别防护。因此,可以认为,镍盐(硫酸镍、氯化镍等)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特征,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定义。

二、增列镍盐为危险化学品的流程欠公开

任何法规政策都有一套科学的制定与发布流程。《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在正式发布前征集意见,在发布环节体现了公开性;然而没有看到《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流程,在缺乏流程、依据、影响等评估细节的情况下,无法衡量《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

三、增列镍盐为危险化学品对工业经济影响巨大

镍盐是重要的工业原料,被制造业大量使用,如:电镀行业的主盐、铝合金阳极氧化加工的封闭剂、化工制造的催化剂以及镍氢电池的重要原料。

镍盐在电镀行业广泛运用于镀镍化学镀镍、镀黑镍、电镀镍合金、铝合金阳极氧化等。以镍盐为主盐原料形成的电镀产品即镀镍层,通常作为组合镀层的打底层、中间层和表面层,因其优异的防腐蚀性,广泛应用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印钞制版等各个行业的重要环节,例如:

1. 信息产业中的印制线路板及其他电子元器件;

2. 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汽车零部件;

3. 节能环保产业中的风力发电设备;

4. 高端装备的所有抗蚀零件;

5. 生物医药的设备(避免生物医药混入金属杂质);

6. 核电站的蒸汽管道内壁(避免蒸汽腐蚀);

7. 新材料中的钕铁硼永磁材料(小到手机、电脑零件,大到飞机、火箭均离不开钕铁硼磁性材料);

8. 航空航天设备零部件;

9. 印钞制版(保证印刷质量和印版耐用性);

如果将本属普通化学品的镍盐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将大幅提高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的成本,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弱化真正应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降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此外,镍盐是某些环保新技术的原料。例如,大部分铝合金材料必要的阳极氧化加工以前采用含六价铬的重铬酸钾作为封闭剂,近些年采用镍盐封闭技术替代毒性很强的六价铬,这项新技术国内外都在采用。镍盐封闭剂随产品进入使用环节,现在还没有更新的技术能够替代,一旦将镍盐列为危险化学品,将出现技术真空和混乱,意味着现有大部分铝合金产品在使用时表面有危险化学品,按我国现有国情还无法应对此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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